近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全省35個先進集體予以通報表揚。其中,雷山縣人民法院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獲評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建設先進集體。近年來,雷山縣以“黔進先鋒·貴在行動”為總載體,圍繞生態環境資源、傳統村落、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司法保護,落實“民呼我為”“接訴即辦”機制,探索實施“楓橋式”人民法庭,把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打造成群眾家門口的“微法院”,維護景區和諧穩定的“解憂站”,司法服務鄉村振興的“先鋒崗”。
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于2019年成立以來,形成“1+4+x”跨區域集中管轄格局,即集中管轄雷山、臺江、劍河的刑事、民事、行政環境資源類案件和公益訴訟案件,以及凱里市的環境資源類行政案件,同時審理因旅游引起的民事糾紛及西江鎮轄區范圍內的民商事一審案件。
聚焦黨建引領,筑牢黨組織戰斗堡壘。通過法院與鄉鎮村黨支部的黨建聯建,團結、吸納五老干部、鄉賢能人等納入調解隊伍,成立網格化管理領導小組,將村支兩委、駐村干部、理老寨老等納入網格化管理,明確隱患排查、綜治維穩、糾紛調解等具體工作責任清單,以守寨樹下議榔、長廊懇談會、嘎百福歌會等形式,發揮人民調解“軟治理、解心結”優勢,實現“事心雙解”。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協同辦公筑牢“一庭兩所”聯動架構,構建“聯合調解+司法確認”協作模式,實現矛盾糾紛分層遞進化解,扎實推進訴源治理工作。
聚焦民族文化,深化多元解紛大格局。結合地方民族區域實際,在傳統調解模式上有機融入本縣15項國家級非遺名錄之一的“嘎百福歌”,以其文化傳承久遠、影響深入人心、群眾喜聞樂見的特征,充分挖掘利用好其具備的民族習慣法立法(“榔規”制定)和調解功能,成立“嘎百福”調解室,推動實施訴前調解“黨委領導、多方聯動、全民參與”的大格局,衍生孕育出“非遺共傳、嘎歌共唱、糾紛巧解”的矛盾糾紛“嘎百福”調解模式,主導或參與調解案件490起,調解成功399起,調解成功率81.43%,同比上升3.17%,創歷史新高。
聚焦數智賦能,助推基層治理現代化。通過調解平臺推進與地方黨委政府,公安、司法等部門的信息互通,組建訴源治理工作微信群,及時了解、排查轄區矛盾糾紛。線下定期到行政機關、企業、村寨開展“法律問診”、專業培訓,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引導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指導基層開展調解工作。持續深入開展巡回審判、線上審判,邀請村民旁聽庭審,以案釋德、以案普法,讓更多群眾能近距離感受到司法的權威,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聚焦守正創新,積極回應新時代司法需求。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創建全國首例“司法碳匯村民入股企業”新發展模式,發出全國首份《傳統村落司法保護令》、判前《碳匯認購令》,溝通攜手廣東一知名企業,在幫扶村揭牌成立全國首個“‘司法碳匯跨省協作’助力鄉村振興實踐基地”,達成全國首例“司法碳匯跨省協作”企業認購協議,以司法“含綠量”提升林業發展“含金量”,讓森林成為百姓的“幸福不動產”“綠色提款機”,助推鄉村振興。
雷山縣創新性審結全省首例認購碳匯修復生態案,獲貴州省法院譽為“雷山經驗”。該法庭在辦理2600歲“古楠木王”被盜割案中,發出全國首份《古樹救治令》,助“古楠木王”重獲新生。在案發地豎立全國首座盜損古木警戒碑,建立全省首個古樹名木司法保護示范基地,入選最高院依法懲治破壞森林資源典型案例。同時以調解方式妥善將全國首例侵犯苗醫藥非遺傳承人肖像權案,誕生“被告錦旗贈原告,當事人雙方錦旗贈法院”的“一案三錦旗”佳話。
不僅如此,該法庭推動建立全省首個司法涉案活體野生動物放歸救護聯動協作機制,以制度保障匯聚強大合力“司法+行政+群眾”協同發力推動野生動物救護,將放歸救治向規范化科學化推進。就在今年11月3日,雷山縣法院會同有關單位,對一批涉案活體野生動物進行放歸,1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毛冠鹿、94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畫眉鳥健康平安“回家”。自機制試行以來,轄區涉案活體野生動物救護存活率、放歸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