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省委十三屆六次全會精神]建立健全過渡期后常態化幫扶機制
李華紅
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讓脫貧成果更加穩固、成效更可持續。省委十三屆六次全會暨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把“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扎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列為2025年經濟工作要抓實的七項重點任務之一。當前,已進入到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5年過渡期的最后一年,建立健全過渡期后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具有現實緊迫性和重要意義。
精準把握幫扶機制關鍵詞
優化低收入人口識別方式。要加強對“兩條線”(民政部門負責監測的“低保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監測的“返貧線”)、“兩套識別系統”的銜接研究,并力爭“兩線合一”,著力打通人社、醫保、銀行、稅務、教育等部門間的數據共享壁壘,以便基層更快捷、精準、高效地掌握待幫扶對象,并精準施策。
重新認識幫扶地區的概念。過渡期后的幫扶重點和施策方向要緊緊圍繞“欠發達地區”精準發力,有些“脫貧地區”經過近些年的發展,已經走上了良性發展的軌道,因此要科學設定相關標準和指標以期識別出真正的“欠發達地區”,并精準地制定相應的幫扶措施、幫扶計劃等以促其發展。
瞄準鄉村振興目標開展常態化幫扶。組織專業團隊加強對欠發達地區鄉村振興指標體系的編制研究,并賦予相應的評估與考核功能,從銜接鄉村振興層面為欠發達地區開展相關幫扶工作確定方向和目標。
精細設計幫扶機制類型
經濟發展型幫扶機制。經濟發展型幫扶機制以促進欠發達地區經濟增長和增強內生發展動力為核心目標,著重通過產業支持、就業促進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等途徑,實現低收入群體的持續增收與區域經濟的整體發展。在產業支持方面,鼓勵發展高附加值的農業、林業、畜牧業等特色產業,大力培育地方特色經濟,注重引入現代農業技術和數字化管理方式,不斷整合資源形成差異化競爭優勢。在就業促進方面,拓寬就業渠道、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開展靈活就業項目,全力幫助低收入人口融入城市經濟、不斷提高自己的務工收入。在區域經濟發展方面,切實建立起高效的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積極融入周邊經濟圈,進而促進資源、技術、項目在不同地區之間高效流動。
能力建設型幫扶機制。能力建設型幫扶機制以增強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的自我發展能力為重點,注重通過知識、技能和組織能力的提升,促進自主發展。過渡期后,需要加大對農村低收入人口的職業教育與技能培訓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在數字經濟、綠色經濟等領域要盡早謀劃,以期為低收入人口適應未來產業打下基礎。同時,要大力發展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合作社”等組織,這不僅是增強欠發達地區社會資本、獲取技術支持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村民經濟活動參與度、增強基層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徑。
生態保護型幫扶機制。基于欠發達地區獨特的生態資源,當地可以擇優發展相關的綠色產業如生態旅游、有機農業和康養經濟等,作為過渡期后提升當地居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另外,欠發達地區往往是生態保護的重要區域,因此可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或設立生態公益性崗位等,以引導和鼓勵當地居民尤其是低收入人口參與生態保護活動,從而提升其收入水平。
多元協作型幫扶機制。多元協作型幫扶機制強調政府、市場、社會多主體的協同作用,旨在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和力量提升對欠發達地區的常態化幫扶效能。一方面,要注重政府與市場的協同,通過政策引導和優化財稅補貼方式來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欠發達地區的幫扶工作,以期形成“政府+市場”的幫扶合力;另一方面,注重發揮社會組織與公益力量的作用,尤其是要積極推動公益項目在教育、醫療等領域的落地。
社會保障型幫扶機制。社會保障型幫扶機制通過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為低收入群體提供基本生活、醫療、教育、養老等方面的安全網,以降低其脆弱性,增強其抗風險能力。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過渡期后需要優化識別和動態調整機制,確保低收入群體在生活成本上漲或收入驟減時能夠及時獲得支持。在醫療救助方面,進一步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的銜接;在教育扶助方面,可通過互聯網遠程教育或設立專項基金等方式進一步提升欠發達地區的教育資源質量,同步做好鄉村基礎教育與職業教育的協調發展。
精確分類推進幫扶策略
注重從“救助式”幫扶向“發展型”幫扶轉變。過渡期后常態化幫扶的核心在于提升低收入群體的自主發展能力,即由原先的守底線轉為主動向守底線、促發展并重轉變——強調通過教育、技能培訓、創業低息貸款、市場對接服務、社會資本增強等方式,不斷提升個體和群體的自我發展能力。
注重樹立包容性發展理念。擴大幫扶政策的覆蓋范圍,避免政策的排他性。即不只是關注傳統意義上的脫貧人口,或易返貧致貧人口,要關注農村所有低收入人口(如低保、特困、低保邊緣、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等對象),轉向具有長期性、靈活性和可持續性的常態化制度安排。
近期策略上,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規模性返貧機制。防止規模性返貧是過渡期后仍需死守的底線任務,通過收入水平、健康狀況、自然災害等多重指標,健全動態監測機制和“防返貧預警系統”。
中長期策略上,構建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通過資源再分配、結構性變革提升欠發達地區的自我發展能力。如可以通過實施“鄉村振興+數字化”戰略,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優化農業生產鏈條,或實施“智慧農業”項目等舉措來切實提升幫扶效率。
健全動態調整機制。過渡期后,對欠發達地區實施的幫扶政策需要具備動態調整能力,建立政策評估體系,定期評估幫扶政策的有效性,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靈活調整。
建立因地制宜的差異化幫扶。欠發達地區因自然條件、資源稟賦和社會經濟基礎不同,發展瓶頸和幫扶需求也各不相同,需要采取“分類施策”的差異化策略。
區域協調發展的整合策略。一是繼續保持東西部協作的關系和協作機制不變,即跨區域合作模式在未來的常態化幫扶中還應繼續深化。二是大力推動城市帶(群)和經濟圈的發展,一方面可以直接輻射帶動周邊欠發達地區的共同發展,另一方面也可間接促進區域間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進而提升欠發達地區的經濟活躍度。
健全城鄉融合發展模式。在過渡期后的常態化幫扶中,一定要通過城鄉聯動、城鄉融合來破解城鄉二元結構,進而推動欠發達地區農村與城市間的資源流動和功能互補。
(作者為貴州省社會科學院城市經濟研究所所長、研究員。本文系貴州省社科規劃重點課題〔22GZZD05〕階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