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公章套取192萬購卡款 銷售精英沉迷“彩票夢”終獲刑
“這些天我做夢都是在借錢還款……”曾經的銷售精英陳某,利用公司預付卡業務漏洞,偽造合作企業公章,套取價值192萬余元的預付卡銷售變現,所得款項悉數用于購買彩票、償還網貸及個人消費。近日,經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016年,陳某入職江蘇某科技集團公司從事預付卡銷售,憑著出色的業務能力,不到兩年便升任主管。2019年底突然離職后沉迷奢靡生活,欠下巨額網貸。2020年5月,陳某重返公司并于2021年底升任大客戶經理。
任職期間,陳某發現公司推出的“欠款購卡”模式存在審核漏洞。該模式允許客戶憑蓋公章的欠條及業務員的擔保書先行領卡,后期付款,雖限定大客戶經理辦理且針對信用良好的老客戶,但審核僅看材料是否齊全,疏于核驗真偽。
2021年2月,陳某通過路邊小廣告偽造曾通過他辦理過欠款購卡業務的三家企業公章,加蓋在購卡協議和欠條上,連同自己簽署的保證書上傳至公司業務系統,騙取公司發放價值26.8萬元已經激活的預付卡。
得手后,陳某立即以98折價格將卡出售給“黃牛”套現。此后一個月內,他故技重施11次,累計騙取預付卡價值192萬余元,資金悉數用于購買彩票、償還債務和個人消費。
2022年6月,公司財務核查發現11筆逾期未還款項,涉及金額近200萬元,經手人均為陳某。就在公司準備核實情況時,陳某主動坦白偽造事實并承諾還款,念及其工作表現和主動坦白,公司暫緩啟動司法程序。之后,陳某通過抵押房產、借款等方式陸續還款76萬余元。
然而,自2023年8月起,陳某的還款數額開始斷崖式縮水,從每月萬元降至兩三千元并表示無力償還,公司無奈報案。2024年11月,陳某主動投案,交代了犯罪事實。
“一開始是想多沖業績,后來想等彩票中獎后就把錢補上,真沒打算賴賬!”2025年2月,公安機關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將陳某移送至潤州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提審時,陳某的辯解讓案件定性存疑。
辦案檢察官細致審查后,敏銳捕捉到關鍵:陳某雖然偽造業務材料,但始終以本人名義簽署擔保書,在客戶無法償還時,公司可要求其督促客戶還款或者履行擔保責任代為還款;在公司未發現問題時,陳某主動坦白并陸續還款76萬余元,表明主觀上是“非法占用”而非“非法占有”。
檢察官認為,陳某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公司資金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且超過三個月未歸還,造成單位損失,其行為構成挪用資金罪。2025年3月11日,潤州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挪用資金罪對陳某依法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針對案件中暴露的預付卡業務審核不嚴、管理脫節等問題,檢察機關已建議涉案公司完善核驗機制、加強員工法治教育。回訪顯示,該公司已健全業務審批制度,規范欠款賬目跟蹤管理,并由法務部門定期對銷售、財務等關鍵崗位人員開展業務風險防控培訓,通過健全內控機制筑牢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