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非惡意失信者提供容錯機會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出臺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對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單筆金額不超過1萬元人民幣的個人逾期信息,個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額償還逾期債務的,央行征信系統(tǒng)將不予展示。
征信是社會信用體系的核心環(huán)節(jié)和重要組成部分。央行征信系統(tǒng)作為我國一項重要的金融基礎設施,多年來在有效防范信用風險、提升金融服務質效、增強社會誠信意識等方面發(fā)揮著重要作用。目前,我國已形成以《征信業(yè)管理條例》為中心,部門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以及相關配套制度為補充的較為完備的征信制度體系,個人征信合法權益正在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
近年來,受多方面因素影響,一些個人的財務狀況發(fā)生了難以預料的變化,未能按原借款合同約定時間償還貸款。部分失信個體雖然事后已全額償還債務,但信用報告仍需按照《征信業(yè)管理條例》規(guī)定展示歷史逾期記錄,這無疑給他們的工作生活帶來了諸多不便。實際上,許多人并非惡意拖欠,而是因失業(yè)、疾病等非主觀因素導致小額逾期且有還款意愿。
人民銀行此次出臺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正是為非惡意失信且已償還債務的個人群體點亮信用重塑之路。在個人層面,該政策為曾經失信的個人提供容錯糾錯的機會,能夠激勵個人主動償還欠款、處理歷史遺留的信用問題;在金融機構層面,有助于金融機構更加精準地識別個人信用狀況,進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服務質效。在此基礎上,該政策有利于充分發(fā)揮征信系統(tǒng)“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基礎性作用,推動構建崇信向善的誠信社會。
值得注意的是,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絕非債務豁免,也不是簡單地刪除不良記錄,其核心目的是為非惡意逾期者提供救濟。同時,通過堅守償還債務、履約守信的底線,保證了征信系統(tǒng)的嚴肅性和約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