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府辦發〔2018〕3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侗鄉大健康產業示范區管委會,各省級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州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黔東南州建立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實施方案》已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22日
黔東南州建立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
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的指導意見》(國發〔2017〕24號)精神,根據《農業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劃定工作的通知》(農計發〔2017〕99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建立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2017〕62號)等要求,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保障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為目標,以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優勢農產品布局規劃為依托,以永久基本農田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為基礎,將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以下統稱“兩區”)細化落實到具體地塊,優化區域布局和要素組合,促進農業結構調整,提升農產品質量效益和市場競爭力,為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省政府下達我州“兩區”劃定任務:劃定糧食生產功能區210萬畝(其中:水稻165萬畝、玉米45萬畝)、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50萬畝、兩區重疊面積50萬畝。按照3年完成劃定任務的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劃定任務,做到全部建檔立卡、上圖入庫,實現信息化和精準化管理。在完成劃定的基礎上,著力推進“兩區”建設,力爭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兩區”建設任務,形成布局合理、數量充足、設施完善、產能提升、管護到位、生產現代化的“兩區”,糧食安全的基礎更加穩固,重要農產品自給水平保持穩定,農業產業安全顯著增強。
1.糧食功能區。劃定糧食生產功能區210萬畝,包含水稻165萬畝、玉米45萬畝。
2.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劃定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油菜)面積50萬畝。
二、主要任務
(一)科學有序開展“兩區”劃定
1.劃定標準。
以永久基本農田為基礎,結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成果、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情況,選擇相對集中連片、四至清晰的耕地,綜合確定劃區范圍和劃定面積。單個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選擇水土資源條件較好,坡度在15度以下,山區相對集中連片面積不低于10畝的永久基本農田。
優先選擇具有特色優質糧油種植傳統、區域優勢明顯、生態環境良好、近三年播種面積基本穩定的集中連片耕地。
下列耕地不得劃入:已經列入退耕還林還草、還湖還濕、耕地休耕試點的耕地;因生產建設或自然災害嚴重損壞且不能恢復耕種的耕地;受重金屬污染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較嚴重且未列入治理規劃的耕地。(責任單位:州農委、州發改委、州國土局、州水務局)
2.逐級分解下達任務。
根據全州“兩區”劃定規模和現有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種植面積等因素,將劃定任務分解落實至各縣(市)。各縣(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劃定標準和任務,綜合考慮當地資源稟賦、發展潛力、產銷平衡等情況,將本縣(市) “兩區”面積逐級分解落實到鄉(鎮)、村,并結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細化落實到農戶和田塊。(責任單位:州農委、州發改委、州國土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3.認真做好劃定工作。
成立領導機構(2018年1月底完成)。為加強對“兩區”劃定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市)要成立“兩區”劃定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農業工作的副縣(市)長任組長,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落實工作人員,負責抓好“兩區”劃定工作日常事務。
制定劃定方案(2018年3月底前完成)。各縣(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縣(市)土地利用、農業發展、城鄉建設等相關規劃,按照全國統一標準和分解下達的“兩區”劃定任務、結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制定 “兩區”劃定方案。劃定方案要包括劃定總面積、分區數量、各區連片面積、分布地點(到鄉〔鎮〕、到村、到戶)、當前種植作物類型、農田基礎設施情況等內容,并明確各環節具體工作要求和職責分工。劃定方案經縣級政府審定后報州“兩區”領導小組備案。
落實技術承接單位(2018年4月底前完成)。各縣(市)在推進土地確權登記過程中積累了大量基礎素材和寶貴經驗,并與第三方技術單位建立起良好的協作關系,要充分利用和發揮這些基礎優勢,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完成“兩區”劃定工作。
規范開展劃定(2019年6月底前完成)。劃定方案經各縣(市)政府審定后,由農業部門會同發改、國土部門組織劃定。劃定的“兩區”明確到鄉(鎮)、村的具體地塊并統一編號,標明“四至”及拐點坐標、面積以及灌排工程條件、作物類型、承包經營主體、土地流轉情況等相關信息。
上圖入庫管理(2019年8月底前完成)。依托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依托土地確權技術及成果,建立電子地圖和數據庫,建檔立卡、登記造冊,把劃定“兩區”地塊具體落實到圖上,并根據農田實際情況核定修正,及時“上圖入庫”。(責任單位:州農委、州國土局、州發改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4.做好成果總結(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開展“兩區”劃定成果的核查驗收工作,在公告公示無異議后,將有關情況報送州“兩區”劃定領導小組。州農委、州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匯總全州“兩區”劃定成果,經州人民政府審定后報省。(責任單位:州農委、州發改委、州國土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進“兩區”建設
1.強化綜合生產能力建設。依據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等,按照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要求,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科學劃定永久基本農田,推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持續推進中低產田改造。探索建立耕地質量建設示范區。統籌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治,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曬場、烘干、機具庫棚、有機肥積造等配套設施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范圍。引導金融機構對高標準農田建設提供信貸支持。允許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為占補平衡補充耕地的指標在州域內調劑,按規定或合同約定取得指標調劑收益。全面落實土地出讓收益12%用于農田水利建設政策,推進骨干水源工程建設,加快民生水利發展。高度重視農業高效節水,繼續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發改委、州國土局、州水務局、州農委、州財政局、州金融辦)
2.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加大“兩區”范圍內的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力度,在開展農業產業化省、州級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評定時,優先考慮“兩區”對象。以“兩區”為平臺,結合土地三權分置工作開展,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規范土地流轉等工作,通過經營權流轉、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方式,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引導和支持“兩區”范圍內的經營主體到省內外拓展市場,優化產業結構。(責任單位:州農委、州商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3.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著力深化“兩區”范圍內的基礎農技推廣機構改革,鼓勵縣級農技推廣機構設立區域中心站,支持鄉鎮成立綜合性農業服務機構,有條件的地方實行管理在縣、服務在鄉。穩定縣鄉農技推廣服務隊伍,及時補充一線崗位缺員,落實工作經費,改善服務條件。創新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方式,鼓勵建立農科教、產學研一體化農技推廣聯盟,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農技推廣,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推廣綠色增產增效技術,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技術,重點推廣優質專用品和節本降耗、循環利用技術模式。實施智慧農業工程,推進農業物聯網試驗示范和農業裝備智能化。發展智慧氣象,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水平。總結推廣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經驗,扶持培育農機作業、農田灌溉、統防統治、烘干倉儲等服務組織,開展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支持農民合作社組建聯合社,培育一批生產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體”的專業合作社。(責任單位:州農委、州氣象局、州供銷社,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切實強化“兩區”監督
1.依法保護“兩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田水利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完善“兩區”保護相關制度,將寶貴的水土資源保護起來。嚴格“兩區”范圍內永久基本農田管理,確保其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農委、州政府法制辦、州國土局)
2.落實管護責任。按照“誰使用、誰受益、誰管護”的原則,將“兩區”地塊的農業基礎設施管護責任落實到經營主體,督促和指導經營主體加強設施管護。創新農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勵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新型經營主體等參與建設、管理和運營。(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財政局、州發改委、州農委、州水務局、州國土局)
3.加強動態監測和信息共享。綜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兩區”監測監管體系,定期對“兩區”范圍內農作物品種和種植面積等進行動態監測,深入分析相關情況,實行精細化管理。建立“兩區”信息報送制度,及時更新“兩區”電子地圖和數據庫。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保障機制,落實責任主體,在保證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開放“兩區”電子地圖和數據庫接口,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責任單位:州農委、州國土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4.強化監督考核。州農委、州發改委、州國土局等部門結合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有關要求,對“兩區”劃定、建設和管護工作進行評價考核,評價考核結果與“兩區”扶持政策相掛鉤。各縣(市)要切實抓好“兩區”的監督檢查,將相關工作作為地方政府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并建立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責任單位:州農委、州發改委、州國土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
1.完善工作機制。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對“兩區”劃定、建設和管護工作負總責,成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的協調機制,逐級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細化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管理細則,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抓好工作落實。
2.落實責任主體。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有序推進“兩區”劃定工作。州發改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統籌協調,適時組織第三方評估。州農委、州國土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各縣(市)“兩區”劃定任務,制定相關劃定、驗收、評價考核操作規程和管理辦法,做好上圖入庫工作。州財政局要做好“兩區”財政補助資金籌措和使用管理工作。州金融辦要會同人民銀行黔東南州中心支行、黔東南銀監分局創新和完善“兩區”建設金融支持政策。
(二)強化資金保障
1.完善財政支持政策。州、縣兩級財政要將“兩區”劃定、建設、管護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進一步優化財政支農結構,創新資金投入方式和運行機制,推進“兩區”范圍內各類涉農資金整合和統籌使用。率先在“兩區”范圍內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
2.增加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各縣(市)要積極探索多種形式資金整合模式,把“兩區”作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安排的重點領域,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現有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高標準農田、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以及其他涉及農田建設的資金要積極向“兩區”傾斜。創新“兩區”建設投融資機制,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加快建設步伐。
3.創新金融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完善信貸管理機制,創新金融支農產品和服務,拓寬抵質押物范圍,在符合條件的“兩區”范圍內探索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加大信貸支持。完善政府、銀行、保險公司、擔保機構聯動機制,深化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優先在“兩區”范圍內探索農產品價格和收入保險試點。鼓勵支持“兩區”種植單位和個人參加農業保險,健全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附件:黔東南州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劃定任務分解表
附 件
黔東南州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
生產保護區劃定任務分解表
單位:萬畝
縣(市)名 | 糧食生產功能區 | 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 | |||
功能區耕地面積 | 水 稻 | 玉 米 | 保護區耕地面積 | 油 菜 | |
全州合計 | 210.0 | 165.0 | 45.0 | 50(重疊區) | 50.0 |
凱里市 | 16.5 | 11.0 | 5.5 | 2(重疊區) | 2.0 |
黃平縣 | 20.0 | 15.0 | 5.0 | 4.5(重疊區) | 4.5 |
施秉縣 | 10.0 | 6.0 | 4.0 | 3(重疊區) | 3.0 |
三穗縣 | 9.5 | 7.0 | 2.5 | 2.5(重疊區) | 2.5 |
鎮遠縣 | 14.0 | 9.0 | 5.0 | 5(重疊區) | 5.0 |
岑鞏縣 | 12.0 | 9.0 | 3.0 | 4.5(重疊區) | 4.5 |
天柱縣 | 19.0 | 15.0 | 4.0 | 4.0(重疊區) | 4.0 |
錦屏縣 | 11.0 | 8.5 | 2.5 | 3.5(重疊區) | 3.5 |
劍河縣 | 12.0 | 9.5 | 2.5 | 1.5(重疊區) | 1.5 |
臺江縣 | 7.0 | 5.5 | 1.5 | 1(重疊區) | 1.0 |
黎平縣 | 25.5 | 24.5 | 1.0 | 6.5(重疊區) | 6.5 |
榕江縣 | 13.0 | 12.0 | 1.0 | 4.5(重疊區) | 4.5 |
從江縣 | 15.0 | 13.5 | 1.5 | 4(重疊區) | 4.0 |
雷山縣 | 8.0 | 6.5 | 1.5 | 0.5(重疊區) | 0.5 |
麻江縣 | 9.0 | 6.5 | 2.5 | 2(重疊區) | 2.0 |
丹寨縣 | 8.5 | 6.5 | 2.0 | 1(重疊區) | 1.0 |
省級目標 | 210.0 | 165.0 | 45.0 | 50(重疊區) | 50.0 |
劃定依據:以水稻、玉米、油菜三大作物2015—2017年播種面積為基礎,結合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坡度在15度以下的耕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成果、水土資源條件及質量較好、兩雜種子備案、玉米調減計劃、重要糧食種植縣、已建成高標準農田和土地整治規劃等進行劃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