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貴州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落實好州委、州政府關于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部署,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完善監督機制,強化社會監督,推進全州營商環境建設,黔東南州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擬在全州公開選聘50名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堅持原則,廉潔自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社會影響, 有一定的參政議政能力和政策理論水平;
(二)愿意承擔營商環境監督職責和宣傳職責, 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敢于發表意見;
(三)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65周歲, 一般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關心并支持黔東南州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具備獨立開展營商環境監督工作的基本素質。
二、工作職責
(一)對全州政府部門、公共服務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廉潔從政、服務質量、服務效能和工作作風情況實施監督;
(二)收集社會各界對我州營商環境建設的意見、建議及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線索,并對典型問題開展主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
(三)了解、反映企業、群眾在辦事過程中遇到的“堵點、痛點、難點”,并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四)及時報告影響優化營商環境的問題,并提出意見、建議;
(五)積極宣傳我州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有關制度、規定及措施;
(六)配合州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檢查、暗訪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紀律要求
(一)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和不應公開的信息,廉潔自律、接受監督;
(二)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履職過程中,遇有利益沖突情形時主動申請回避;
(三) 不得接受被監督單位的宴請、禮品、禮金、有價證券,不得以義務監督員名義從事與優化營商環境監督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不得從事任何損害黔東南州公信力和形象的活動;
(五)未經州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不得以義務監督員身份發表言論、出版著作或者參加有關社會活動。
四、聘任期限
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每屆任期為2年,聘期屆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續聘,未續聘者自然解聘。
五、選聘程序
(一)自薦報名。申請方式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個人自薦需填寫《黔東南州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個人申請自薦表》(可在“黔東南州投資促進局”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下載),并提供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于2022年3月31日前(工作日內)到黔東南州投資促進局(凱里市韶山南路七號)報名。聯系人:唐佳佳,張典,聯系電話0855-8517852,15870208500、13379634343。組織推薦另行布置安排。
(二)組織審核。州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對組織推薦、個人自薦的人選進行審核,提出初步擬聘用人選,報送州人民政府批準。
(三)公開公示。義務監督員人選名單通過州人民政府批準后,在州內相關媒體進行公示7天,無異議的確定聘任。
(四)頒發聘書。舉行聘任儀式,由州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頒發《黔東南州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聘書,并向社會公布義務監督員名單。
黔東南州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黔東南州投資促進局 代章)
2022年3月23日
